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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第一部城管立法出台
发布时间: 2016-12-21

  湘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——《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将于明年年初实施。《条例》包括总则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、市容管理、环境卫生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六个部分,共五十二条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将有效融入湘潭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管理经验,强化地方性立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,为空白地带的管理提供执法依据。届时,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、纸屑、烟蒂、槟榔渣等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,都可根据《条例》依法进行处理;架空管线、道路通行、流动摊贩、早市夜市、生活垃圾分类、餐厨垃圾等问题都有了具体规定。(摘自《人民代表网》)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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